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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五四表彰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2017-02-28 15:10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做好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8)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3.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二、申报名额

未具体规定我校可申报推荐名额,团省委将在全省范围择优推荐,由团中央确定最终名单。

三、申报时间

评优材料需于1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ytw@gtcfla.net(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全国五四表彰申报材料)。

 

四、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个人和组织进行认真审核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组织申报者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填写申报表保持在一页纸内),并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申报表中所有项目必须准确填写,不能空白。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个人纸质版材料: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主要事迹简介、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推报名额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主要事迹简介、推报名额汇总表、3张工作或生活照片。

2)集体纸质版材料: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主要事迹简介、公示证明材料原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换届材料复印件、推报名额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主要事迹简介、推报名额汇总表、3张工作或生活照片。

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团委审核汇总后,择优向团省委推荐。

校团委联系人:张金华

电话:18819267447

邮箱地址:y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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