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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第二赛区)复赛的通知
2016-11-06 10:39  

广州地区各高职高专参赛院校: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通知》精神,现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承办第二赛区复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音为梦想 守望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参赛院校:广州地区47所高职高专院校(具体名单见附件3

三、比赛时间

20161126日(星期六)

四、比赛地点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体育馆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

五、比赛形式

1.歌唱形式:独唱、重唱、组合唱(不含Band队,人数5

人以下)

2.分组:本次大赛分设专业组(艺术院校和普通高校的声乐等专业学生)和业余组。

3.名额分配:每所学校可推送2-3组选手(第3组选手必须为专业组选手)参加比赛。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

1.请各参赛单位在1116-22日期间,发送word电子版报名表(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表和汇总表 (附件2) 图片至邮箱:1617818854@qq.com邮件命名为“学校名称”。联系电话:13760631007

2.报名截止时间为11221700,逾期不受理。

(二)抽签

1.报到时间:112314:00-15:00

2.抽签时间:112315:00-15:20

3.抽签地点: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教学楼阶梯室五。

4.请各参赛单位依时派代表前往参加。报到顺序为抽签顺序。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开进行(抽签详情见附件4)。

5.未能按时参加抽签的参赛单位将由承办单位代抽签。

(三)比赛

1.比赛日期:11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参赛者需携带有效证件(含学生证和身份证)报到,以供核实身份。如有虚假,取消参赛资格。

七、计分标准

比赛总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的表现进行评分。每位评委为选手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之和的平均数为这个选手的最终得分。(评分表见附件5

八、注意事项

1.参赛歌曲要求内容积极健康,能体现当今社会发展主流思潮,能反映当代青年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演唱形式不限。选手可采用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形式参加比赛,主办方鼓励原创音乐作品,对此类作品将酌情加分。唱法不限,选手可以独唱、组合方式参赛。

2.各高校参赛组必须在1123号(周三)下午200-300签到时填写参赛曲目并提交伴奏音乐(U盘拷贝或光盘)。

3.抽签结束后,当场确认参赛顺序和参赛曲目,作为参赛凭证信息,不得更改。

4.各参赛学校自行负责本校参赛事宜及费用。参赛选手的食、行、化妆、服装等费用自理。

5.根据比赛得分,评选赛区专业组一等奖2名、二、三等奖若干,业余组一等奖4名,二、三等奖若干。一等奖项目晋级决赛。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彩虹、周志浩

联系电话:13760631007 13827568646

共青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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