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我校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自2014年6月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来,在校党委及上级学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以“全心全意服务学生”为工作理念,围绕学校学生工作重点,在校园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权益维护、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任期已满,为保证我校学生会工作的顺利交接和稳定发展,经学生委员会全委会讨论,并报校党委批准,拟于10月29日召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请各学院学生会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学贯中西德艺双馨”的校训,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全校学生,为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建设成为外语艺术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9日(周四)
地点:五山校区九楼学术报告厅
三、代表人数、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人数:本次大会共产生代表184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2.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详见附件1)。
四、大会议程
1.听取并审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十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十三届主席团成员;
3. 修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五、工作要求
1.召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
2.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认真做好代表推荐工作,代表推荐工作做到民主、公正、公开,确定代表后,须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3.请各学院团总支在2015年10月26日(周一)上午12点前,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ytw@gtcfla.net,纸质版盖章后上交校团委办公室(五山校区行政楼311、燕岭校区行政楼502),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何少锋,联系电话37080702;
4.请各学院通知学代会代表着正装、佩戴团徽出席会议。负责唱票、计票、监票的党员请佩戴党员徽章。
共青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1: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校党委批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184人(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二)。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代表应是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学习刻苦认真,工作热情负责;
4.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迫切愿望;能本着对学生会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学生会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2: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总人数 |
学生代表人数 |
党员代表 (不参与投票,负责监票、计票、唱票) |
校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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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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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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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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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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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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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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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学院 |
2765 |
59 |
3 |
应用外语学院 |
1431 |
29 |
3 |
音乐舞蹈学院 |
684 |
12 |
3 |
艺术设计学院 |
825 |
16 |
3 |
学前教育学院 |
1265 |
26 |
3 |
信 息 学 院 |
582 |
10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477 |
6 |
3 |
国际经贸学院 |
822 |
14 |
3 |
备注: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在设有基层学生会组织的各院系中产生。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3: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学院(盖章)推举代表名册
(按姓氏笔画排列)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年级 |
是否学生干部 |
是否为党员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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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长: 联系方式:
(请各学院于2015年10月26日12点前将代表名单发至ytw@gtcfla.net以及通知参会代表着正装、佩戴团徽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