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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5-05-26 15:32  

团粤办发〔201523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金融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

广东共青团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自2007年举办以来,得到全省各地、各战线基层团组织及广大团员青年的广泛响应和积极参与,在活跃团的基层组织、扩大团的工作覆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和团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部署,定于今年5月起,在全省组织开展2015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全面活跃基层团组织,推进全省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强化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服务团员的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及时间

活动名称:2015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

活动时间:根据工作安排,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20155月上旬为注册阶段,各参赛单位进行网上注册。

(二)20155月至12月为活动开展阶段,分两期进行。其中,5月至8月为第一赛季,9月至12月为第二赛季。各参赛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主题团日竞赛、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

(三)20161月至2月为评选表彰阶段,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推荐若干覆盖面广、影响较大、持续发挥服务功能的优秀项目,经团省委最终评审,选出若干个年度优秀创建项目,并予以表彰鼓励。

二、参与对象

全省各地、各条战线基层团组织按不同战线领域分组参赛,具体如下:

(一)城市组。包括城市街道、社区、县直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学校)、两新组织的团委(总支)和团支部;各省驻粤团工委、各地市驻外团组织。

(二)农村组。包括乡镇、村、行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团委(总支)和团支部。

(三)高校组。包括各类省部属和市属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的二级团委(总支)、团支部。

(四)中学组。各类中学团委(总支)、团支部。(五)中职组。各类中职学校团委(总支)、团支部。

三、主要内容

根据团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团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团省委各战线重点任务,按照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立足基层、面向团员,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式主题团日活动。同时,按照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要求,着力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健全组织体系,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团组织建设;着力建设服务队伍,强化团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作风养成,提高履职尽责、联系服务青年的能力;着力打造品牌项目,形成和巩固一批贴近青年实际、具有持久社会功能、运行机制相对完善的服务项目;着力建设平台、整合资源,为青少年提供持久、有效、广泛的服务。

——城市团组织重点围绕青年创业就业、街道区域化团建、非公企业及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团建、创建青年文明号、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服务异地务工青年等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农村团组织重点围绕乡镇团委、村团支部和农村合作组织团组织建设,开展农村文化生活、关爱留守儿童、开展珍爱国土·青年担当保护母亲河等绿色环保宣教,以及大学生返乡创业、电商培育等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高校、中职学校团组织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引领、成长成才服务、合法权益维护等,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四进四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开展青年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学术、文体艺术、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三走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粤港澳大学生交流,以及困难学生帮扶,学生成长发展和权益诉求倾听等活动。

——中学团组织重点围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模式,深化团校、团课建设,严格规范团员发展,以及组织开展与人生对话青春礼新团员入团仪式、成人礼等主题教育实践、推进中学志愿服务系统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教育、创新中学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工作阵地等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四、组织方式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活力在基层活动分为注册、活动开展、评选表彰三个阶段,由团省委负责整体组织实施,各地级以上市团委负责组织、发动、指导当地基层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择优推报重点支持项目和年度优秀项目。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阶段

1.参赛单位注册。2015515日前,各基层团组织自行登陆活力在基层专题网站(http://trjs.gdcyl.org),根据所属类别填写详细资料、注册账号。成功注册账号后即获得参与资格及专属本团委(支部)的网络空间。各地市团委作为审核指导单位,帐号由团省委统一分配。

(二)活动开展阶段

1.项目申报。各参赛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确定1个参与活动的项目,形成具体活动或工作方案,于各赛季首月(5月及9月)20日前,连同有关申报材料提交竞赛活动网站。

2.各地市团委初审推荐。各赛季首月(5月及9月)30日前,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按照不高于当地申报项目总数20%的比例,从中择优推报若干重点项目。

3.团省委复核。各赛季次月(6月及10月)5日前,团省委完成对各地市推报项目的复核,确定重点项目并予以支持。

4.项目推进。各重点项目按照既定方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工作,并按照要求定期上传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团省委相关战线部门对推报的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确保各个项目的持续有效开展。

5.项目总结。赛季末月(8月及12月)15日前,重点项目参赛单位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6.推荐优秀项目。赛季末月(8月及12月)20日前,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对照相关要求,推荐若干覆盖面广、影响较大、持续发挥服务功能的优秀项目,参加年度评选表彰。

(三)评选表彰阶段

1.项目资料完善。201615日前,各地市团委指导推荐优秀项目补充完善实施情况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2.评审委员会审核。131日前,团省委组建由各战线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以及基层团干部、团员青年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各项目进行评分,并按照评审分数占总分60%计算得分。

3.网上公开评选。20162月初,进行优秀项目网上投票,邀请广大青年参与评选。网上投票将兑换成标准分,按照占总分40%计算得分。

4.“十佳百优表彰。评审委员会按照各项目最终得分,确定年度十佳百优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创建项目(10个年度最佳项目和100个年度优秀项目),并于团省委全委会期间进行表彰。

五、评优机制

为充分发挥活力在基层优秀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示范带动作用,团省委将把各单位参与情况和项目开展情况,与年度五四系列评比挂钩。

(一)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基层团组织,将在本年度五四系列评选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提交的项目确定为重点项目的,团省委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经最终评选,获评为十佳百优主题团日活动和基层工作项目的,所在单位直接列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候选单位并予以重点考虑;十佳项目负责人列为优秀团干部候选人并予以重点考虑。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活力在基层竞赛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活跃基层团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广东共青团创优评优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团组织参加活动,做好与团省委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扩大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活动的有关要求传达至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精心组织好参赛工作。各条战线的负责部门要加强动员鼓励基层团组织投入到活动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及影响。

(三)积极创新,务求实效。各基层团组织要围绕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青年需求设计工作和活动项目,使活动和项目更加贴近青年、更加切合青年需求、更能体现当代团员青年的风采。请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指定1名同志作为竞赛活动联络员,将联络员的有关信息(附件2)于58日前报送团省委组织部。各地市团委帐号密码,以及活动的最新信息将通过工作Q群(165299092)发布,请各地市团委联络员主动加入,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联系人:团省委组织部 林旻昉 马维贤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1787185629

附件:1.活动流程图

2.各地市团委联系人信息表

团省委办公室 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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