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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2014-05-22 16:00  

各系分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的总体要求,引导我院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根据团省委等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2014年我院将继续开展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4年7月10日—8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实践队伍确定)。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地点:各系、各团支部、社团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活动地点;为方便联络,各实践队伍可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开具证明后,再与实践地联系,最终以其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而确定活动地点。

二、活动内容

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长,组织全院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讲、社会调研、专业实习、农村支教、社区服务、企业帮扶、挂职锻炼、法律援助、防灾抗灾、环境保护、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走访校友、勤工助学、就业实习等活动。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活动方案设计:

1.校友访谈。(各系自行联系安排)

2.“幸福广东”主题实践和调研活动。

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或和谐社区建设。

4.防灾抗灾、环保知识普及。

5.关爱留守儿童或留守老人。

三、活动的对象和组织方式

(一)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对象:五年制三年级以上所有学生(年满18周岁),三年制所有学生。

(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分为四种形式,一是学院团委组队进行实践;二是各系组队进行实践;三是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联系接受单位进行相关的实践锻炼;四是其他形式进行的社会调查实践。

(三)团队以5-30人组队(要有1名带队老师),鼓励跨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每个系可以申报1-2个重点团队,若干个一般团队。

(四)各系的社会实践队伍由所在系分团委负责具体管理;院团委负责团委和社团组织名义参加的社会实践的具体管理,院团委统一不受理个人的申请。

四、团队活动的准备及相关要求

(一)制定活动计划:

1.活动方案要紧扣主题;

2.活动方案要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3.活动方案要完整,目的、要求、内容、形式要详尽;

4.活动方案要有合理的经费预算。

各实践队伍确定活动内容后,以实践课题的形式向院团委申报,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书面材料上交,电子文档自留),于6月17日(周一)前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交至各系分团委。

(二)申报立项

1.立项申报。各团队于6月17日前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请到团委网站下载),由各系分团委审批。

2.审查批复。各团队将上述资料送各系分团委审核,待审核同意并加盖分团委公章后,报院团委审批。

3.材料上报。各系、团队须于6月19日(周三)前,将所有书面材料上交院团委申请实践经费,等待审批。

以系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系组建的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负责人所在系分团委;院学生会、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院团委。

立项申报全部结束后,各系分团委推荐本系社会实践资助队伍,并打印各系分团委总表盖章。6月19日前,各系分团委将收齐的所有实践团队书面材料连同已盖章的各系团队总表上交至院团委。

(三)经费支持

学院将支持3-5支重点团队,每支团队提供活动经费1000-2000元;支持一般团队20支左右,每支团队提供活动经费200-800元。通过立项的团队名单和各团队的经费资助的数额将结合活动效果确定,进行公示。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要整理好与获得批准金额相等的正规发票,学院团委将通知各团队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五、团队开展实践活动

各实践团队在开展实践活动出发前一周内,到院团委确认并登记。

(一)召开动员会议

6月下旬,学院团委召开暑假实践团队领队动员会议,明确注意事项。

(二)领取活动相关物品

出发前,各团队到院团委办公室领取前期实践活动有关物品(如校旗、宣传资料等,详细情况请留意院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通知)。

(三)暑期期间,各团队根据计划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各系分团委要及时对本系团队的实践情况进行指导,确保实践团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实践开展期间,要求各实践团队积极向学院团委提交实践成果和实践感言,并及时反馈团队实践信息;积极联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向学院团委至少提交2篇新闻稿(2395270005@qq.com)或者在开展活动期间每天将活动概况和图片@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新浪微博)

六、总结与表彰

(一)做好总结工作

1.材料上交。开学后第三周各团队将实践成果的电子版上交至各系分团委,并同时将其他实践书面成果上交。

其中以系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系组建的团队)将书面材料上交到领队所在系分团委;院学生会、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书面材料上交到院团委办公室。

团队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有:

(1)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

(2)团队总结报告1份;

(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

(4)团队个人小结或实践课题成果(每人1份);

(5)至少6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每张照片附说明),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

(6)团队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光盘(选交)。

团队需上交的书面材料有:

(1)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

(2)接收单位评语(即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

注意:

(1)有DV短片的实践团队将DV原版直接上交至院团委办公室,供院团委制作暑期社会实践光盘用。

(2)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资助发放和活动评比挂钩,希望各团队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2.成果展示交流

开学后,各系分团委可自主举办形式多样的实践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召开系实践团队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同时将实践成果上传至院团委。

3.所有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需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有实践接受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并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实践总结;进行社会调查的同学必须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实践总结或调查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实践总结和登记表或者调查报告等材料在开学时交到各系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填写好《2014年暑假学生社会实践情况一览表》上交至各系分团委,由各系分团委收齐整理待交,登记表和调查报告由各系留好备查。

(二)评奖表彰

请各系分团委组织好总结交流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评选系级优秀社会实践个人或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以深化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并请于开学三周之内将本系社会实践总结和《2014年暑假学生社会实践情况一览表》上交至办公平台。

各系分团委对实践团队进行初评,并于开学三周内将实践团队所有书面成果材料连同已盖章的实践团队总表上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10月下旬,各团队利用PPT展示实践成果,院团委将召开表彰大会,对团队及个人评奖表彰。

请各系分团委根据本通知精神,切实布置和落实好此项工作。如有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团委联系。

附件2014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共青团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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