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就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升国旗仪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升国旗仪式的组织由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统筹,二级学院(部)具体组织负责。各二级学院(部)应在开学前一周做好本学院(部)升国旗仪式工作安排,报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备案。具体安排如下表:
校区 |
周次 |
组织单位 |
备注 |
五山校区 |
2-5 |
艺术设计学院 |
—— |
6-9 |
艺术教育学院 |
10-13 |
信息技术学院 |
14-18 |
音乐舞蹈学院 |
燕岭校区 |
2-9 |
学前教育学院 |
—— |
10-18 |
基础教育学院 |
海珠校区 |
奇数周 |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 |
中职教育部组织中职生参加升国旗仪式 |
偶数周 |
中职教育部 |
龙洞校区 |
2-18 |
外语外贸学院 |
天平架校区 |
2-18 |
财会金融学院 |
花都校区 |
2-18 |
餐饮旅游学院 |
二、升旗时间及地点
校区 |
地点 |
时间 |
五山校区 |
综合楼前广场 |
每周一7:00 |
燕岭校区 |
运动场 |
每周一7:00 |
海珠校区 |
教学楼前操场 |
每周一7:30 |
龙洞校区 |
运动场 |
每周一7:30 |
天平架校区 |
中操场 |
每周一7:00 |
花都校区 |
运动场 |
每周一8:00 |
三、参加对象
二级学院(部)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升旗仪式。各校区每次参加升旗学生人数由各组织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参加人员保持前后左右1米间距。
四、升、降国旗的程序
(一)升国旗
1.升国旗前30分钟内,各校区国旗队携旗做好升国旗准备。
2.升国旗前10分钟内,师生代表到指定位置就绪。
3.升旗仪式由国旗队负责人或二级学院(部)指定专人主持,宣布“升国旗仪式现在开始”。
(1)全体肃立,国旗队出旗(迎国旗);
(2)升旗,唱国歌;
(3)敬礼(师生行注目礼,戴帽子的要脱帽);
(4)礼毕。
各校区广播台负责每周末对麦克风、喇叭等设备进行检测,升旗仪式当天提前进行设备调试、播放升旗音乐。
4.国旗下讲话
由组织单位结合学校工作或二级学院(部)需求,安排党政领导、优秀教师、辅导员、学生骨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中心进行主题发言;也可结合当前学院(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如党史教育、党团员宣誓、励志教育、优秀师生事迹宣讲等。
5.升旗仪式结束,离场。
(二)降旗
降旗时不列队,在当周周日晚7:00由国旗队降旗。
五、工作要求
(一)举行升国旗仪式是学校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各组织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积极学习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二)根据教育部党组和团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育人,各组织单位可以根据学院(部)或学校特色,组织学生结合升国旗仪式表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感悟。
(三)各升旗仪式组织单位要认真审核“国旗下讲话”稿件内容,确保讲话内容符合思想政治教育要求。
(四)参加升国旗的师生要注重仪表,按时到达升旗地点并保持肃静。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需取消升国旗仪式,以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