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有关推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推报范围及标准
(一)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高职专科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8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推报范围及标准
(一)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全日制高职专科生科创团队;
(二)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团体中我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三、奖励设置
(一)全省范围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全省范围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84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全省范围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5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我校可推荐1名学生作为省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个团体作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候选团队。
四、推荐程序
各级团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宣传,推荐人选或团体填写附件报名表,报名表文件按照:单位-自强之星-姓名-推荐表/汇总表命名,其中获奖佐证要求单个文件夹存放,并将佐证材料命名备注好(只需提供校级以上获奖)。根据推报名额要求,各级团委可推报个人和团体各不超过1个(可不报),经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确认同意后,于2月23日12: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名表(附件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报送至学校团委邮箱ytw@gtcfla.net。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学校团委。
联系人:叶羽佳
联系电话:18795959528
共青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9日